失业保险

西安失业保险待遇及其他调整

发布时间:2023-11-09 13:54:09

从2017年5月1日起,西安市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60元。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

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除此之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可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市人社发〔2017〕94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政令第140号)规定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对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126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17年4月

拓展阅读:2017西安社保新规定

2017年1月1日起西安社保政策又有新调整,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2年大病保险 ,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每一个都与你有关,看完抓紧办!

一、 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2年大病保险 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从2017年元月开始,西安市调整了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的方式,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2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原先按月缴费一直缴纳到亡故,调整为一次性缴费,原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构成不变,即: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6.4元),个人负担20%(1.6元)。

◆ 截至2017年元月1日,退休人员缴纳大病保险已满或超过12年的,不再缴纳;未满足12年的,需一次性缴齐所差年限的费用。

◆退休人员在一次性缴足上述费用后,今后不用再缴纳任何费用,即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更不会再因企业今后改制、关闭或欠费等因素而受到任何影响。简单来说,就是一次缴费终身受用。

二、 停用职工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大蓝本) 住院看病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即可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大蓝本)。

从2017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西安市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医疗费用信息将在西安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记录保存。

三、省内7市15家医院已纳入西安市异地就医

从2017年1月起,西安市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医保卡)可在西安以外的咸阳、安康、渭南、宝鸡市、汉中市、铜川市、韩城市7个城市共计15家医院办理挂账住院结算,只付自付部分费用,不用担心“跑腿”、“垫支”等问题。

这15家医院分别为:

1.咸阳市中心医院

2.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3.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4. 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咸阳市)

5. 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咸阳市)

6. 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咸阳市)

7. 咸阳步长中医心脑病医院(咸阳市)

8.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医疗急救中心

9.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10.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11.安康市人民医院

12.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安康市)

13.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

14.陕西压延设备厂职工医院(富平县庄里镇)

15.韩城市人民医院

四、西安开通社保网上经办系统 可办理医保卡挂失等18项业务

◆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开通社保网上经办业务系统。

◆ 目前,社保业务网上经办主要针对参保单位。

网上经办系统加载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http://113.140.18.123/xawt/login.jsp。

◆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内,已有创业贷款、医保卡挂失、居民医保缴费及查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及查询、军转干部安置、社保网上经办等18项的业务上线办理,让单位和个人不出门即可方便办理各类人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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