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23-10-31 09:16:30

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具体为多少呢?相信你也很好奇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延伸阅读:

一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规定,当参保人缴费满一年,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方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失业保险金申领是有期限的。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条例》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条件做出了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条例》强调,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领取期限,《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广州失业保险办理对象

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一)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四)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四、广州失业保险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及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副本及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表》;

6、《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五、广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2、在次日起30天内到地税登记地对应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经办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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