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成都如何领取失业保险最新篇

发布时间:2023-11-08 17:35:15

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

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3、非本人意愿中断或解除劳动合同;

4、职工已按照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流程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经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将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给单位,由单位将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发放给职工;

3、失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培训出办理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4、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782元;

2、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809元;

3、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标准为836元;

4、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863元;

5、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891元;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2个月后,次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律按782元发放。

领取期限

1、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2、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3、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4、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5、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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