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确定为:

1、上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下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温馨提示:

对职工工资低于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注: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改革前: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改革后: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降低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银川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以下简称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国家机关及其劳动合同制职工。

(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6)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

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

2、单位首次参保:

(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

(5)、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6)、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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