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确定为:
1、上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下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温馨提示:
对职工工资低于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注: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改革前: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改革后: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降低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银川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以下简称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国家机关及其劳动合同制职工。
(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6)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
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
2、单位首次参保:
(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
(5)、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6)、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