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流程和金额政策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那么2019年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北京失业保险申领标准和金额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为你整理关于北京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要求:

具备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终止无续签;被用人单位解除;协商解除;被单位辞退;被单位除名或开除);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

1. 辞职;

2. 自动离职;

3. 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

4.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停止领取失业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

2. 应征服兵役;

3. 移居境外;

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关于领取失业金期间患病、重病、死亡补助问题:

1.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残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额60%只80%的医药补助金;

2.失业人员领金期间重病,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200%;

3.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或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4.领金期间死亡的可发放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失业人员死亡当月领取失业金的数额和供养人数发,1人发6个月,2人9个月,3人以上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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