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流程和金额政策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那么2019年济南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济南失业保险申领标准和金额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为你整理关于济南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

2017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实现11年连涨,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80元。

2018

2018年11月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就是每人每月1337元(1910×70%=1337)。

2019

调整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0

调整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

如2019年、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从当年11月起按上述情况提高挂钩比例。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适时调整。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己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还需要注意领取时限哦!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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