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那么2019年徐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徐州失业保险申领标准和金额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为你整理关于徐州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 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可多领两个月)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即使是主动辞职,如果不是闹的太僵,去原单位人事部门,他们一般都会给你说解决方法)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金的申领过程
1、到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告知相关同事,要办理失业金手续,他们会帮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并加盖蓝色“退工登记备案专用章”。
2、按要求填写《徐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登记表》和《徐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备案花名册》。
3、将养老保险手册、表格、一张1寸照片交给人事。
4、每月6??27日周一到周四,人事带着相关档案(含历年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表格、照片至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保险领取时间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待遇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60日内完成。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申请7日之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为失业保险人员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