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鸡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鸡西失业保险
2020年鸡西失业保险金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鸡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2020年鸡西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为1344元/月,调整地区为哈尔滨市区(不含双城区)、大庆市区,大庆石油管理局。
据了解,第二档次为1160元/月,调整地区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含北林区)、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区,绥芬河市,及海伦、拜泉、青冈3个深度贫困县(市);第三档次为1015元/月,调整地区为黑河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齐齐哈尔市双城区及其他县(市)。
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依据《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参照各统筹地区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情况提出的。各统筹地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90%两个比例上报了方案,经测算,全省统一确定了1344元/月、1160元/月、1015元/月三个档次,减少了标准档次,进一步缩小了待遇水平的地区差异。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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