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湖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0湖南省本级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啦!以下是申请条件及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在省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补助标准:
1、在省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2、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失业保险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4、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审核通过后当月或下月开始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出现以上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领金人员须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隐瞒不报造成基金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依法严肃处理。
5、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