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非本人意愿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申办人在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步 受理 :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
第三步 审核: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打印《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第四步 办理结果:申办人当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于15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