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先后出台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畅通领、安全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一系列惠企便民举措,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前,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小编就失业保险惠企便民政策中群众关心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1.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号)规定,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最长可以领多久呢?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现场申报的,可在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网上申报的,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全国统一入口申领及“掌上12333”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二是可在甘肃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rst.gansu.gov.cn:8080)及各市州子网站申领。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答:没有时间限制。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随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