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照规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履行了一年的支付义务。
(二)不因自己的意愿而中断工作的。
(三)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还享有其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
(1)再就业。
(2)应征服兵役的。
(3)出国。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组织介绍的工作。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