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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注意事项精选

邢台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邢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邢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增至900元,最低标准增至650元,分别提高80元和70元

邢台失业保险领取需要注意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延伸阅读:

邢台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邢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低于邢台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企业不封顶

邢台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邢台失业保险缴费地址

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5号

电话:3690181

桥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61号(区政府院内)

电话:2022455

邢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金华小区3号楼一层

电话:22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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