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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创业政策的内容大全

发布时间:2023-11-06 03:38:44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事业单位创业政策,今天yjbys社保栏目准备了江西事业单位创业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提高科研技术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江西省提出,江西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的《江西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提出,江西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与此同时,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此外,江西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职工经单位批准,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允许回原单位工作,3年期满后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按辞职规定办理。

延伸阅读:官方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 保留基本待遇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多项具体政策措施,指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离岗创新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指导意见》着眼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资料图:从教师到农民,江西新余“鼠王”的返乡创业路。图为何勇刚在检查一只竹鼠的健康状况。 周亮 摄

资料图:从教师到农民,江西新余“鼠王”的返乡创业路。图为何勇刚在检查一只竹鼠的健康状况。 周亮 摄

《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四种情形和支持鼓励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等等。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同创新创业方式应采取的人事管理办法,并提出事业单位可与创新创业专技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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