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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

发布时间:2023-10-31 17:59:58

临近毕业季,最近事业单位也都在招人,越来越多的应届生选择报考事业单位。为什么这么多同学选择事业单位呢,原因大概有三点,第一是稳定,第二就是事业单位说出去也不丢人,第三就是福利待遇不错。事业单位工资的构成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的是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那么2019年西藏事业单位工资有什么最新调整政策呢?西藏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方案有哪些?

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

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

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提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

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5〕23号)中“鼓励西藏提高干部职工住房补贴标准”的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按月住房补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在册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干部职工。

二、提高标准

三、资金渠道

全区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月住房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80%,单位承担2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发放方式、工作要求和其他事项仍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藏政办发〔2016〕3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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