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163.01万人,常住人口160.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9万人,出生率11.02‰;全年死亡人口0.89万人,死亡率5.46‰;全年净增人口0.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56‰,城镇化率达到55.7%。
表6:2015年年末人口数及构成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
全市总人口 | 163.01 | |
#男性 | 84.82 | 51.97 |
女性 | 78.19 | 48.03 |
#0-14岁 | 33.3 | 20.43 |
15-64岁 | 116.42 | 71.42 |
65岁以上 | 13.29 | 8.15 |
全市常住人口 | 160.6 | |
#城镇 | 89.39 | 55.66 |
乡村 | 71.21 | 44.34 |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91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40元,增长8.3%,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411元,增长6.7%,实际增长5.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7.7%,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5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81元,增长10.0%,实际增长8.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3.4%,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53平方米,增长4.9%;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2.41平方米,增长4.6%。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2万人,其中职工15.2万人,退休人员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9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