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标准
科类/专业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普通类 | 22000 | |
体育类 | 22000 | |
艺术类 | 29000 | |
普通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24000 | 第三、四学年学费按国外合作院校标准缴纳 |
金融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会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30000 | |
艺术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30000 | |
金融学(4+0中加合作办学双学位) | 49400 | 根据广东省收费价格政策调整,以学校统一高考前最终公布的为准。 |
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 | 55500 |
表2 住宿费标准
宿舍房型 | 住宿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六人间 | 1500 | 公共卫浴间 |
六人间 | 1800 | 独立卫浴间 |
四人间 | 2200 | 无电梯 |
四人间 | 2300 | 有电梯 |
三人间 | 3000 | 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
二人间 | 3500 | |
二人间 | 5000 | 含平层和跨层复合式;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
注:该住宿费标准含学校为住宿学生免费提供定额的电、冷水、热水(电:8度/人/月,冷水: 2.4吨/人/月,热水:1.6 吨/人/月,每学年按校历规定的在校住宿时间提供,按现行价格免费水电合计422.8元/人/学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按照独立学院的机制和模式运作、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建设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实现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部有关批复精神的指导下,珠海分校坚决执行北京师范大学提出的资源国有、学校举办、市场运作、全新模式的建校方针,坚决贯彻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贡献求支持,以共赢求合作的发展思路,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方面的改革尝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育与科技产业复合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改革实验区,发展成为国际化、开放式、综合性、有特色、应用型的一流大学分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珠海分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申请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指导下,按照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就业。珠海分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积极为毕业生创造实习就业机会。至2008年,我校已送出三届毕业生共6757人。经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定,其中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9.17%,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52%,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