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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部门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的教学管理综合部门,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完成每年教学任务的统筹安排、组织落实工作,在规范日常教学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进教学研究深入开展,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从而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具体职能有:
一、教务行政管理
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及指示、决定。
2. 负责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拟定全院专业建设规划、提供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拟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办法,重点、精品课程的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
3.
负责教学工作的日常运行。编制校历,编制课程表,安排各类考试、课程重修、核算教学工作量,征订教材,课程调度及教室的使用调配等工作。
二、教学质量管理
1.
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参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规章制度、年度教学质量报告,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对学院的教学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2.
负责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估,教学考核的组织工作,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测评、教学检查、教学监控队伍的管理等。
三、教学研究管理
1.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包括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题;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与推荐等相关工作;精品课程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验收及管理;制定学校教学研究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研究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 负责学校本专科各专业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
1.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制(修)订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计划、大纲等各类基本文件;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运行,负责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负责学院本专科学生实验教学、各类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下达和检查工作;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2.负责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制(修)订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及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
五、考试与学籍管理
1.
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2.
负责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的学籍电子注册与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学生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审核与发放等。
六、教学经费管理
1. 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负责学生教材费的结算。
2.
配合财务部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分配各专业实习经费,以及监督审核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七、其他工作
1.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各项组织协调的相关工作。
2.
负责协调教务处网站、学校网站本科教学栏目的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负责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教务文书、档案工作。
4.配合人力资源部实施师资队伍建设。
5.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根据上级教学行政部门的指示及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教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并组织实施。
6.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了解收集对教学建设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7.及时汇报教学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关建议,供学院领导决策。
8.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