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不满1千伏的0.5283元/度(千瓦时),谷电价格0.3583元/度,峰电价格0.5583元/度,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分。
注:基础电价为每个用户基数电量内的电价。
阶梯式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电量与电价均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为230度及以下内的,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在第一档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为400度以上的,超过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增加0.3元。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