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2018年常住人口162.73万。
年度 | 总人口(万人) | 自然增长率 | 城镇人口(万人) | 城市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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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141.89 | 7.9‰ | 54.58 | 38.5% |
2005 | 143.85 | 4.49‰ | 61.31 | 42.6% |
2011 | 159.37 | 5.38‰ | 79.36 | 49.76% |
2015 | 163.01 | 5.56‰ | 89.39 | 55.7% |
2018 | 165.78 | 4.93‰ | 99.58 | 60.07% |
7月2日上午,鹤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利民主持召开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安排鹤壁市相关工作。
洪利民指出,开展好这次人口普查,全面摸清鹤壁市人口底数,准确把握人口变化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全局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周密组织,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聚焦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依法开展普查,提高工作成效,特别是要注重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信可靠。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