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主城区非居民燃气用户调价通知
为及时疏导冬季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调整对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影响,保障供用气双方的合法权益,11月20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张发改物价〔2018〕631号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主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决定将我市主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82元/立方米,自2018年11月19日起执行,同时建立反映市场变化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快速响应并召开调价工作会议,将上级政策和气价按要求及时落实,并将天然气价联动机制精神传导至用户。由于时间紧迫、工作量大,公司上下全力配合,细化分工,确保最短时间内完成全市非居用户的底表抄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