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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燃气收费标准江苏燃气阶梯气价标准

在市发改委举行的江苏常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新闻通气会上,记者得知,2019年6月1日起,常州市将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此次价格调整为港华燃气公司直接用户,溧阳、金坛、武进地区同步调整)。

此次价格调整的主要原因为上游门站价格上涨。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非居民接轨,即常州市门站价格由1.75元/m3上调为2.04元/m3,每立方米上调0.29元,加上川气门站价格上调影响,经综合测算,上游门站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35元。

此次价格调整,民委管道天然气依然采用阶梯收费模式,并落实省发改委相关要求,按照成本“适度疏导、合理分摊”原则进行。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7元,与立方米0.35元的上游门站上涨价格差0.08元,其中0.03元为税率下调让利于民,0.05元为燃气企业自行承担消化。一二三档的价格比例仍按国家、省规定的1:1.2:1.5执行,其余政策不变。调价后,第二档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2元,第三档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4元。具体调整价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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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次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经民政局、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底”依旧实行用量补贴,每月每户免费使用5立方米天然气。同时,对于执行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每立方米销售价格由2.70元调整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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