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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燃气收费标准宜昌燃气阶梯气价标准

今天下午,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召开宜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调整及非居民价格联动方案听证会。宜昌市城区居民阶梯气价听证方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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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案一起来看宜昌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式价格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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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一

即年用气量360(含)立方米以下为2.67元每立方米,361至600(含)立方米之间为3.20元每立方米,超出600立方米为4.00元每立方米。

属居民类气价类别但不执行阶梯式气价的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居委会等)在一档居民气价基础上加价0.03元,即每立方米2.70元。

2、方案二

即年用气量360(含)立方米以下为2.67元每立方米,361至600(含)立方米之间为2.94元每立方米,超出600立方米为3.74元每立方米。

属居民类气价类别但不执行阶梯式气价的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居委会等)在一档居民气价基础上加价0.03元,即每立方米2.70元。

城市低保户每年免费用气36立方米/户的优惠政策不变。居民价格不实行淡旺季浮动及上下游价格联动,全年一价。

宜昌市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方案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综合购进价格-基期综合购进价格)/(1-产销差率)

当上游价格调整造成非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发生变化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价格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为减少上游价格小幅频繁波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影响,非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变化额度每立方米小于淡季价格5%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变化部分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调整时间与上游价格调整同步。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联动的主要理由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规定,今年6月10日起,湖北省居民类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549元/立方米上调至1.84元/立方米,同时居民阶梯气价的一二三档比价关系可由1:1.1:1.4调整为1:1.2:1.5,销价需作上调。

宜昌市针对冬季用气短缺实施了《宜昌市储备气调峰应急方案》,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2018-2020年冬季城区调峰成本应分摊0.10元/立方米,销价需同步上调。

依规定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对企业的配气成本进行了重新审核,其单位成本下降,加上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导致非居民所有类别天然气淡季价格应下调。

宜昌市2017年11月-2018年3月非居民销价已实行了上下游联动调整,今年冬季天然气气源紧张及门站价上浮已成定局。冬季非居民门站价格上浮平均水平将超过25%,根据规定和我市实际,非居民销价需实行上下游联动。

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的测算

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会增加居民燃气费用支出。以近几年宜昌城区户均年用气150立方米进行测算(3人户),每户年增加燃气费用支出36元。每人每年增加支出12元,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元。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增加的支出不会对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产生大的影响。

据了解,宜昌城区天然气开通以来,目前已有工商业用户5104户,居民用户397370户,年用气量20500万立方米。

城区居民生活用气2016年1月起实行阶梯式气价。具体气量分档及气价标准为:

第一档用气量为0-36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3元

第二档用气量在361-6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67元

第三档用气量为601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40元

调价程序

(一)居民

1.依程序已于10月15日召开听证会。

2.听证会结束后市发改委将综合各方意见拟正式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3.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市发改委将行文执行。

(二)非居民

1.当非居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变化额度每立方米大于淡季价格5%时,燃气企业提出燃气联动方案报市发改委。

2.市发改委在综合考虑上调因素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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