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政策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

 月缴费基数最低3105元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通知》,明确度社保月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今年月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5175元、3105元

通知规定,我市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091元(5175元/月)执行。

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度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即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社保缴费标准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今年月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5175元、3105元

18个省份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低收入者工资变少了是祸是福?

那么,低收入者(未达平均工资60%)缴纳更高的社保费用是否真的是一件坏事呢?从当下来看,这部分人群的实际收入会有一定缩水,但从长期来看,当他们退休或不幸失业之后所获得待遇将会更多,即只有达到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获得更好的待遇水平。据中国经济网了解,社保体系的重要目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因此其缴费基数与大多数人的差别不宜过大。不过,也有专家建议,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等员工工资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应考虑到其在解决就业方面的贡献,可增强社保缴费政策的灵活性,使其更接近真实缴费能力,从而降低企业成本。

多地下调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率待遇不变

社保制度的两个重要核心要素是“缴费基数”和“费率”。在社保缴费基数随职工平均工资升高的同时,已有多个省、市、自治区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下调。根据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全国有21个省市区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北京、天津、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湖南、甘肃、宁夏等至少16个省份宣布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低到19%。

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上,广东、广西、天津、重庆、宁夏、湖南、四川、湖北、河南、甘肃、陕西等地均下调了个人费率,降幅在0.1%至0.3%不等。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多次表态,在各地降低费率的同时,并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社保福利待遇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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