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税级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全月应纳税额<1500元 | 3 | 0 |
1500元≤全月应纳税额<4500元 | 10 | 105 |
4500元≤全月应纳税额<9000元 | 20 | 555 |
9000元≤全月应纳税额<35000元 | 25 | 1005 |
3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55000元 | 30 | 2755 |
5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80000元 | 35 | 5505 |
80000元≤全月应纳税额 | 45 | 13505 |
【如何计算】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举例:
假设您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这个城市的五险一金标准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
那么:
应纳税额=6000-6000x(8%+2%+1%+8%)-3500=1360(元)
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
个税=1360x3%-0=40.8(元)
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虽然最后实际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现在知道了,“少了的钱”几乎都用来缴纳五险一金了,只有极少一部分用来缴纳个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