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放假,纪律的监督要更加上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五一劳动节期间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五一劳动节期间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篇一】
厅属各单位党委、纪委:
20xx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廉洁过节,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纪律和规定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就重申有关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外出旅游、走亲访友;严禁使用公务用车或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从事旅游、走亲访友等活动。节日期间,公车(不含备勤、执法、值班车辆)一律封存管理;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以及各类节礼等。
各级党委(党组织)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将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对违纪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按照职责分工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
各级纪委(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抓住“五一”、端午两个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动辄则咎。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不报、拖延不查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851-85992144
举报邮箱:
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4月27日
五一劳动节期间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篇二】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中心:
五一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进全局作风建设,现就加强“五一”期间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局机关科室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服务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或向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筹物派款,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值班车辆应作为值班公务使用或应急突发事件使用,不得在非公务地点停放。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室要在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重要部门、重点场所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也要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活动、收受礼金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四风”问题突出,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没有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问责力度,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两个责任担当。局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五一”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监督责任,聚焦问题,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敢于坚持原则、碰硬较真,敢于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抓好“五一”关键节点为契机,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
市纪委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监察室举报电话:。
20xx年4月23日
五一劳动节期间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篇三】
杨陵区委,党工委各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织:
为贯彻中省纪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有关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进一步严明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教育引导,早打招呼早提醒,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自觉做到“八个严禁”: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2.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3.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搞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5.严禁借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或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6.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8.严禁向下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
二、落实两个责任,增强责任担当
当前示范区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与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严肃机构改革期间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带动和巩固示范区机关作风整体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问责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网站和邮箱,切实发挥好“新风”等各种媒体监督平台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节日期间,示范区纪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节日腐败”。
各级各部门要于5月6日前将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情况报送示范区纪工委。
示范区纪工委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举报网站:
中共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201x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