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招生工作通知怎么写【荐读】

招生工作通知怎么写一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负责落实本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泰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行政区划分别由所在区组织实施。市直及市直以上义务教育段学校、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的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泰山区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山东农业大学附属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市委十届第16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规定办理。对本年度管理权调整的部分乡镇(村),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要与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在办好交接的基础上,切实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招生工作机制,确保不因管理权调整、工作交接影响学生按时入学,确保2017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试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前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经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至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二、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一)加强宏观管理。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招生工作,按照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编制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度提高指标生计划分配比例。

(二)加强考试管理。各级要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强化考试基本能力建设,提升命题、阅卷等工作质量和水平,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考试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题、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结果公平公正。各初中学校要加强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三)推进高中招生录取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自2019年初中毕业生开始,实行多元评价,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四)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

三、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不断进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积极推行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可在当地参加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三)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重点关注入学率、巩固率等关键指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四、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

各级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后,应及时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凡未经批准,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以及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要加强学生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

五、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和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及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管,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规范招生行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学区、片区招生,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泰教办发〔2017〕10号)要求,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招生秩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招生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招生工作通知怎么写二

招生计划

2017年,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85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6450人。

招生入学规定

●入学政策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延长至8周岁。

●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免试入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中小学实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政策。

●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青岛市中小学足球后备人才招收办法》规定,我区部分初中学校拟招收部分足球特长生。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要求,各学校采取措施,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盲校和青岛中心聋校就读。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驻地部队子女入学工作

凡在我区服役的部队军人,其子女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与当地市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

1.时间安排:

东区: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3日

学校审核时间:6月24日? 7月2日

统一录取时间:7月3日?7月7日

统一补录时间:7月11日?7月12日

西区:

现场报名时间: 6月17日-18日

统一补报时间:7月29日-30日

2.报名方式:

东区小学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将由局根据各学校网上报名人数,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等情况最终确定,录取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示。

西区小学实行到学校现场报名。所有学校的划片范围和相关要求可登陆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也可到学校门口看招生简章。

3.本区户籍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进行报名;非本区户籍学生家长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4.原胶南户籍学生家长在东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东区租住一年以上和原开发区户籍学生家长在西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西区租住一年以上,可按外来务工子女租赁房学生审核录取。

5.新建大珠山瓦屋小学招生区域:海之韵小学原招生区域内世纪大道以南、飞宇路以西隐珠街道所辖区域以及滨海办事处的王家村和石甲村。

新建朝阳小学(赵家庙小学迁建校)招生区域:灵山卫办事处辖区内海港路向北延伸至青岛小镇(含青岛小镇,不含青岛小镇以北住宅小区和村庄),向南到泰山东路,再向东到东门路,然后向南到滨海大道(含东方华庭、云龙港湾小区),该路线以西区域。

铁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将投入使用,铁山中心小学和铁山中学学生将整体分流到该校。

6.新世纪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划片招生结束后,若仍不满招生计划,将面向全区招收具有黄岛区常住户口、有寄宿需求的学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将进行电脑派位招生。

7.今年仍有一部分学校出现招生压力过大,无法容纳全部学生的情况,我局将在招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租房学生调拨到周边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初中招生

1.区局对初中招生严格把关,对局属小学六年级和部分办事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资格进行统一审核,根据市局招生意见及区局有关规定,统一确定局属小学和部分办事处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就读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对在各局属小学就读的片外生,一律回片内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2.开发区实验初中、开发区第四中学、开发区第六中学原划片范围不变,根据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先招收本区户口片区内自购房学生,其次招收片区内户口无房户和区外户口自购房学生,再次招收区外户口租赁房学生,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将对超出计划部分学生统一调拨到有空位学校。

3.外国语学校(开发区六中)仍面向长江路办事处区域提前招收4个小班,共160人,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4.致远中学初中部今年仍招收寄宿制初中生,采取划片和部分招生压力大的区域(长江路办事处区域各小学)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如果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派上位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致远中学初中部提前报名,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5.因购房居住地变动而要求跨片调拨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口非本区小学毕业需回区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17年小学升初中跨片调拨申请单》及《2017年外地回区学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和毕业学校审查同意,经区局批准后依据有关招生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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