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市基层团干部培训班的通知集锦

各乡镇(街道)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会议精神及团中央深化改革有关要求,创新青年工作方法和形式,根据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团省委《2016年度全省共青团培训计划》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有关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经报请共青团宜春市委统一安排,决定举办全市基层团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全市团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强化团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提高基层团干部对新兴社交媒体的了解与掌握,使全市基层团干部能够把握青年动态,建立起与青年朋友对话的桥梁;加强对青年工作方法的学习,改革创新青年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青年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16 年 11 月 26日?11 月 30 日,11 月 2 6日(周六)下午报到,11 月 30 日(周三)返程,核心课程 3 天。

三、培训地点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

四、参训人员

各乡镇(街道)团委安排一名书记或副书记参训。

五、培训内容

1、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2、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3、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培训;4、新媒体与青年工作方法培训;5、团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六、培训费用

食宿费用(1100元/人)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团委务必高度重视,争取党政领导支持,统筹安排好培训的对象和人数,确保本单位团干部如期参训。

(二)严肃纪律。各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佩戴团徽,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团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及基地培训纪律。

(三)认真组织。请各乡镇(街道)团委于11月18日上午12:00前将《2016年丰城市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参训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版反馈至团市委组宣部。

联系人:熊佳凤

联系电话:0795-6608358、15970500002

电子邮箱:

178143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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