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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迟执行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

12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按照《关于发布2014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上限和下限的关照》(粤人社函〔2014〕1339号)及所发布的相干数据,广州市原打算7月1日起调解2014社保年度缴费人为上下限,但为安稳实验部门市于底缴费人为下限过渡至全省同一尺度,经省当局赞成,广州市将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

据广州市地税局先容,按照《关于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有关题目的关照》(粤人社函〔2014〕1584号)划定,为安稳实验部门市于底缴费人为下限过渡至全省同一尺度,经省当局赞成,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即7月1日--12月31日缴费人为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社保年度缴费人为下限尺度2408元从1月1日起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上限从12645元调至13404元。

7月1日起调解后,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人为上限从15939元调至17424元。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人为下限从3188元调至3485元。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缴费人为下限仍按2013年度广州市最低人为尺度1550元计较。

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缴费人为可在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2139元至13404元)的60%至300%范畴内,按照本人现实收入状况和经济遭受手段自行选择。缴费人为选定后,在统一社保年度内不再改观。

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和城镇机动就业职员医疗保险的缴费人为按广州市上年度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5808元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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