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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投资方案已上报

养老金投资方案已上报 入市上限等内容未修改

备受关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修订版近日已经上报国务院。但据报道,修订版本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养老金入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并未修改。

8月12日,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研究者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经过征求意见后进行了部分修订,形成定稿并且已经提交国务院。”

“已经提交国务院”,这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颁布进入倒计时,养老金全面委托投资时代将开启。届时,养老基金投资将以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为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不过,一位参与《管理办法》修订咨询工作的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管理办法》修订版本中“投资范围、比例等最核心的问题都没有改”。此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养老基金投资股市的上限比例规定为30%,并且仅限于境内投资。

对此,易方达基金首席市场执行官高松凡对财新记者表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范围与比例与企业年金投资的要求“大体是一样的,但是养老金投资对安全性要求更高、风险控制更严格”,而企业年金已经运作十多年,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因此业内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比例“基本认同”。

具体到养老金入市的比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对财新记者分析,养老基金的风险容忍度要低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管理的战略储备资金,并且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因此不可能高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40%上限。

“进入股市的资金比例一定要遵守30%的红线,不能越线。”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日前对《证券日报》表示。“但同时对股市短期波动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养老金作为长期资金,应投资与国民经济走向密切相关的蓝筹股,多元化配置,取得长期投资收益。”

同时,养老基金投资的范围相对企业年金而言也更加谨慎。工银瑞信基金养老金部地方年金负责人吴发兵曾告诉财新记者,企业年金可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但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体现这几个投资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中允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参与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并且可进行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的股权投资,而企业年金投资则未包括上述内容,高松凡认为,上述两类投资产品更为长期,与本来就是长期资产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更为匹配。

地方养老金委托投资

根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6月29日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在《办法》正式颁布之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唯一可以接受地方养老金结余委托投资运营的合法机构,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已先后与广东、山东签订1000亿元的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合同。据了解,广东省1000亿元养老金已经进入第三年投资运营周期,并且取得了不菲收益。此外,山东已有部分养老金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全国各省养老金结余资金规模很大,不能集中到一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这风险太大,应该分散投资运营。”申曙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可以成立全国风险管理委员会,在统一规则下,各省可以自行组织投资。”

该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得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626亿元,比2013年增加3434亿元,增长12.6%。

《证券日报》记者此前从一位权威人士处获悉,未来不排除设立新的受托机构。该人士透露,“国务院未来有可能以意见的形式确定。”

申曙光建议,“山东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投资运营山东的养老金结余资金。”

一位来自山东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除了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1000亿元资金以外,山东仍有结余资金,《办法》颁布以后,山东社保基金理事会将争取投资运营结余资金的资质,争取在省内投资运作。”

“养老金投资办法是经过多年讨论形成的,并且养老金委托投资模式已经比较成熟,投资管理机构也已经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投资风险问题。”申曙光表示,《办法》颁布以后,除广东、山东以外,浙江、江苏、上海等东部省份率先加入委托投资阵营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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