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转出:
1、在区社保参加养老保险人员;
2、已办理停保手续。
转入:提交申请资料,经审合格的。
办理材料
转出: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参保人员转出,还需提供:在职人员调动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发出的接收通知书;在职人员辞职、开除、除名、自谋职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批复文书,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合同书;
(3)参保单位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
转入:
(1)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3)转入单位参保,还需提供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调令等有效资料;
(4)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转出:
(1)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将转出人员以上所需资料交社保机构审核;
(2)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相应基金、封存账户并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转入: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递交所需资料;
(2)经审合格的,转入地社保机构与转出地社保机构联系为其办理关系和基金转入手续,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导入(录入)职工个人帐户信息,为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地址
九江市社保局
地址:浔阳区浔阳东路85号
电话:0792-8587139
庐山区社保局
地址:庐山区十里大道1683号
电话:0792-8266005
》》》九江各区县市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转入手续办理需45个工作日,停保转出手续办理需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