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

最新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2017年最新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二、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其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因此,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根据这一数据,北京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缴存上限,从2013年7月1日起,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本年度的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北京社保查询】北京市12333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话查询服务功能。参保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5”,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模块,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会保障卡卡号后,便可查询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单位、缴费年限以及缴费基数等,还可以查询到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金额;同时,参保者还可查询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等信息。

发改委:中国社保费率超美日应降五险一金减负

2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来自该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的研究报告,称当前我国企业职工五项社保总费率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39.25%,在列入统计的173个国家地区中列第13位。

报告认为,“五险一金”费率长期居高不下使得我国制造业正面临巨大挑战。而调整五险一金缴费水平,正是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重要举措。

目前现状:

在我国雇1名工人可在印尼雇3.5名

目前各地10%到24%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我国“五险一金”的名义费率已经达到60%左右。

这则研究报告提出,我国“五险一金”费率长期居高不下,再加上尚待完善的缴费基数确定和增长机制,成为带动企业用工成本持续上涨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平稳的重要因素,使我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大打折扣。

报告分析,在我国雇用1名工人的费用,在泰国可以雇用1.5名,在菲律宾可以雇用2.5名,在印尼可以雇用3.5名。这使得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已被东南亚国家所取代。

应对措施:

1、降低企业缴费水平减负可转化为增收

报告分析,合理调整五险一金缴费水平,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费率决定机制,是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控制用工成本过快上涨,推动劳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

同时,在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情况下,降低企业和职工当期缴费水平,也为激发企业用工活力,推动企业收入分配和薪酬改革,提高职工当期工资性收入提供契机。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情况初步测算,下调社保缴费率政策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000亿元以上,下调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可以为企业减负400亿元左右,各项措施综合减负效应在1500亿元左右,从而大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为企业“减负”和“松绑”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有利于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报告称,假定企业减负部分以50%比例分别转化为职工增收和企业投资建设,按照以往投资和消费与GDP弹性关系推算,并扣除政策抵消效应,可拉动GDP增长约0.137个百分点。

相应观点:

1、社保费率高或与财政无法过多补助有关

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原院长郝演苏教授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社保总费率偏高,与目前我国财政负担偏大,无法过多补助社保有关。

 (1)如何加大降低社保缴费?

限制性因素多可能性不大

郝演苏认为,目前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福利性社会保障体系,是基于财政的大量投入。

对于企业和个人负担最大的养老保险缴费,此前人社部已陆续允许一些地区降低养老险费率,但降幅基本只有1%,且只针对企业缴费部分。其他各险种降低的缴费率,大多也是1%甚至更低。

郝演苏分析,从学术角度讲,如报告所言,同步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当期缴费水平,且降幅至少要高于现在的降低幅度,无疑是最为理想的。但他认为,相关主管部门考虑到加大财政补助的难度,以及当前基金承受能力限制等因素,作出加大降低社保缴费的可能性并不大。

(2)延迟退休政策可否改变?

可能性小,望通过企业内退解决

此前人社部曾公布过专家关于延迟退休的一系列解读,相关专家介绍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延迟退休的人口因素、年龄因素,以及延退是否会影响就业等方面,而延退时间问题似乎应和更多因素联系起来考虑,比如老龄人口健康、物价涨幅、工资水平还有福利保障状况等因素。

对此郝演苏分析,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社保总费率却接近众多欧洲福利国家的缴费门槛,一定程度上说,这确有不妥之处,有关部门在考虑延迟退休等政策时,应该更多考虑到国内收入水平相对发达国家偏低,而社保缴费水平偏高的事实。这其中较为关键的物价涨幅和工资水平问题,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个购买力问题。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时,这属于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郝演苏介绍,从国外来看,一些国家在延迟退休后,在养老保险参保者未达到年龄要求时,确实不会为其发放养老金。不过对于一些已经失去工作能力者,会为其发放一定的补贴。对于仍然工作者,也会采取诸如发放半数薪酬,但减轻劳动强度等灵活举措。对此,有关部门可适当参考国外做法。

同时郝演苏认为,政府部门改变现行病退等政策的可能性并不大。企业可以考虑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一旦延迟退休政策施行,可以更多人性化地允许患病等职工进行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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