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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在社会上面需要对老人,小孩,孕妇让座,对带弱势群体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国家对待残疾人士特别是给予了相应的福利。对残疾人的不同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我们也需要对这类人群给予一定的关爱,因为他们是十分需要他人的呵护。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最新三门峡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仅供参考。

一、三门峡残疾人补贴政策

根据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惠及我省94万生活困难残疾人和120万重度残疾人。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新的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以四项举措切实做好提标相关保障工作。

二、三门峡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

1.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扶持。依法大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落实国家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加大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和职业康复。做好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探索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诊所并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有就业愿望、具备就业身心条件、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和管理制度。积极发现、选拔、培养一批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参加河南省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将残疾人就业需求信息纳入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场地、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

4.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对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要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创业开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三、就业服务类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3人以上(含63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大力推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各地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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