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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在社会上面需要对老人,小孩,孕妇让座,对带弱势群体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国家对待残疾人士特别是给予了相应的福利。对残疾人的不同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我们也需要对这类人群给予一定的关爱,因为他们是十分需要他人的呵护。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最新株洲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仅供参考。

一、株洲残疾人补贴政策

序号政策主 管部门政策项目 名称政策优惠
对象
政策优惠标准申报流程发放频次发放对间文件依据
1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就读高中阶段的残疾人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对就读高中阶段的残疾人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残疾人学生为1400元/年/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为1000元/年/人申请(监护人)→审核(白关镇、街道办事处)→审批(区残联)→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按年度发放湖南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5〕17号)
2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教育资助就读大学生的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对就读大学生的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一次性资助,专科学生4000元/人、本科学生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6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分专科、本科、硕士以上层次,均按3000元/人经予一次性资助申请(监护人)→审核(白关镇、街道办事处)→审批(区残联)→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按年度发放湖南省残联、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2〕57号),湖南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24号)
3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创业扶持法定就业年龄内、持证创业的城乡残疾人省任务补贴标准:省残联补省直管县10000元/指标、其他县市区6000元/指标;市残联补其他县市区按4000元/指标安排配套资金。市任务数按10000元/指标安排资金。申请(监护人)→审核(白关镇、街道办事处)→审批(区残联)→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按年度发放湖南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9号),湖南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点亮万家灯火”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联字〔2020〕7号),省残联、省发改委、省财政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见>的通知》(湘残联字〔2021〕11号),株洲市残联、市财政、市人社、市民政、市税务《关于印发<“点亮万家灯火”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行动株洲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残联字〔2021〕1号)
4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为 0-6岁符合具有株洲市芦淞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予以康复救助。救助标准为:1.机构康复训练:①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每 人不低于 1500 元;②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 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2.辅助器具适配:①视力残疾儿童为平均每人每次 1500 元;②肢体残疾儿童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 10000 元;矫形器平均每人每次救助 5000 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500元。假肢、矫形器购置费占 60%,适配服务费占 40%。其它辅助器具购置费占 80%,适配服务费占20%。根据专业评估机构意见,在救助年龄内,假肢、矫形 器每年评估一次,必要时更换;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 器等其它辅助器具每人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③听力残疾儿童每人每次不低于 6000 元,其中 80%用于助听器(2台全数字助听器)购置、20%用于助听器验配服务,在救助年龄内,助听器验配每人累计救助不超过2 次。3.手术:①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7.5万元,其中 80%用于采购人工耳蜗产品 1 套,20%用于术前复筛检査、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②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每人每次救助不低于 1.8 万元,用于手术费、辅助器适配及康复训练等。在救助年龄内,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2次。申请→区残联审批每年一次按年度发放《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湘残联字〔2018〕32号;《株洲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株政发〔2018〕18号
5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残疾人对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残疾人车主进行燃油补贴,260元/年。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申请(监护人)→审核(白关镇、街道办事处)→审批(区残联)→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按年度发放《国家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湘财社〔2010〕34号)
6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残疾人专职委员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工作补贴区残联每年纳入预算,定期发放每月一次按月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组织的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10〕29号文件

二、株洲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

1、鼓励残疾人出资创办实业。对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新创办的公司或机构,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残疾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给予创业扶持奖励10000元。

2、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对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从事个体经营创业一年以上的残疾人,给予创业扶持奖励3000元。

3、鼓励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对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残疾人,年内种植规模在粮食类10亩以上,蔬菜类5亩以上,苗木和经济作物10亩以上,养殖规模在禽类200羽以上,牲畜类10头以上,水产类年产6000斤以上的,给予创业扶持奖励3000元。

4、鼓励残疾人开办网店(微店),从事网上经营。对开办网店微店创业一年及以上的残疾人,由培训机构和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推荐,根据网店微店卖家累积信用好评、动态评分和业务量等情况评定,给予创业扶持奖励3000元。

5、鼓励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残疾人就业。对聘用户口在本区的残疾人就业,正式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且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按照每聘用一个残疾人每年奖励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同一家企业或者个体经营户聘用同一个残疾人享受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需按实进行申报,当年申报,当年享受。此项扶助奖励政策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6、第1至4类扶持对象的名额每年视具体情况定,对象一经审核确定,连续享受三年的创业资金扶持,第一年全额享受扶助奖励资金,第二、三年均享受扶助奖励资金的50%。

三、株洲残疾人相关文章分享

(一).2023年株洲残疾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最新标准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以及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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