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人社部下发通知,对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15元。近日,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将陕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各地市视情况将补发到位。
这是自2013年10月1日起,陕西省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补助的基础上,第二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75元,高出国家规定标准5元,陕西省各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75~145元。
据悉,西安市自开始,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不再分城乡居民,而是统一标准,统一提高至130元,此次调整后将提高至145元,也是全省各市中最高的。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要求,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有1700多万人,此次调整后,将从去年7月1日起进行补发,有约448.6万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直接受益。《通知》要求各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此外,企业职工养老金的上调方案目前还在审批过程中,上调方案春节后有望出台,但是上调的养老金会从1月份开始补发。
为让陕西省630万城乡老人过好春节,省财政日前拨付162.86亿元,确保养老金春节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