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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企业工资指导线最新

核心内容: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厦门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工资增长14%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以工资增长3.5%作为工资增长下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7%—12%。

所谓的工资指导线就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起,厦门市就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但单一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已不能满足对不同行业间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的指导。因此,在2013年,人社部门选择一些重点行业单独发布工资指导线。其中,制造业从业人员为所有行业中最多,但工资水平偏低;而金融业的工资水平则多年来持续位居全市最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位居中间水平。选择这3个行业,是因为其数据比较完整,准确性高。

据统计,2013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655元。19大行业中,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月平均13083元;制造业工资位居倒数第五位,月平均4127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处于中间位置,月平均5840元。

根据厦门市工资指导线意见,结合厦门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三个行业近10年来经济发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情况,确定上述三个行业在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金融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上述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均为3.5%。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根据该市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应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水平,充分体现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厦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适当倾斜。企业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在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厦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在调研基层工会工作及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表示,工资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让职工形成合力,为企业打拼,为企业发展提高效率;更好发挥工会联系职工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企业和职工两者间双向维护,和谐共筑。他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劳动和谐关系建立,通过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等方式来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让职工在企业安心,与企业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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