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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最低工资标准

拉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促进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同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缓解用工缺口。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技术型、创新型人才。

据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增长,自2010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来,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纯收入持续增长,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稳步提高,现有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不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逐步缩小各阶层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保障低收入阶层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对我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已经显得非常必要。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2012年十二件民生项目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拉萨市2012年十二件民生实事,切实发挥人社工作“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申请程序,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沟通,依据自治区发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拉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了拉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予以实施。

在我市某学校当门卫的刘女士已在该工作岗位上好几年了,在2012年最低工资再次上调之前,她的月工资为1150元,由于家中没有任何负担,再加上自己平时的花销也不大,1150元的月工资基本能够满足他的日常开销,一个月下来,还能将部分钱存到银行。尽管这样有些结余,但是她还是不敢乱花,因为儿子在内地买了一套房,她想帮儿子还一部分贷款,减轻儿子的家庭负担。2012年9月,我市月最低工资上调至1200元,该学校在收到月最低工资上调的通知后,立即给刘女士调整了月工资,如今,刘女士的月工资增加了150元,月工资达到了1300元,相比以前,每个月的工资增加了150元,一年下来就可以多拿到1800元,这样可以多存些钱了。”刘女士说。

据悉,除了按月发放工资外,学校隔三差五地还会慰问刘女士,送些生活用品,节日期间还有慰问金,这样的工作待遇,让刘女士免去了很多后顾之忧,门卫工作更是干得有声有色,多次得到校领导的好评。月最低工资上调,受益最多的还是我们这些基层工作人员,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和照顾,让我们能够时刻感受到温暖。”刘女士说。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负责人德央告诉记者,接到上级关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通知后,该局立即将通知发往全市各机关单位、企业等,要求他们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积极抓好落实。根据《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确保月最低工资上调标准落实到位,这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德央告诉记者。

拉萨市劳动监察支队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执行月最低工资新标准,劳动者可以拨打投诉电话6322084进行投诉,该支队将积极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并督促违规单位执行新规,该支队还希望劳动者共同参与到这些维权活动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提高到1200元”作为2012年十二件民生实事之一,该项实事已经完成,经过调整后,此次拉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上调至11元,新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如有单位不执行新规,劳动者可举报。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剔除上述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需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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