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晋升需要有相关的论文发表数量作为重要依据。但很多一线教师都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写论文.这些教师没有科研人员那么多研究时间.让他们写出高质量和一定数量的论文.并在一些重要的刊物上发表.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有问题.由此导致了不少教师去“抄袭论文”“买论文”。
2.职称评聘体系问题。
教师职称评审主要是为了让教师不断做好教育事业。从评审制度的局限来看.有少部分教师学会了投机取巧.对本职工作不认真.总是想着如何去做些有利于职称评定的事情.如热衷于出书、写低水平的论文、参加各种评奖活动等等。真正的一线教师很少有时间去于这些事情.因而和职称评审条件相差较大,降低了职称评价的质量:另外.教师也有自己的物质追求.教师之间为了评职称而出现的不当竞争会降低他们的教育积极性.实际上.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称评比并不能成正比.也有极少数能力差的教师通过不正当手段评上高级职称,也有部分资历高、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没有评上高级职称。一些地方培训各级骨干教师.其职称、年龄等条件和培训条件挂钩.被培洲成学科骨干教师不是因口何江成为专业上的突出成就.而是仅仅因为职称和年龄符合条件、领导看重。这样一来.教师的职称和骨干头衔名不副实.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3.职称评定存在不公平现象。
由于各地都有重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名额有限.且多数都集中在城市重点中小学校.这就使得农村中小学教师很难有公平的机会去获得职称。职称评定在城里的重点学校更加容易.因而不少教师想尽各种办法、利用各种关系去城里的重点中小学。城市重点中小学集中了大量的优质教师资源.其他乡镇地方的学校缺乏教师.或者让代课教师上课.这不但阻碍了农村中小学的发展.还严重威胁着城乡教育的公平。当前.地方实行教师职称编制管理.不仅维持着教育不公的现状.还呈现出加剧的趋势。长期如此,就会造成城乡教育失衡.城乡学校差距加大.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发展.
4.现行职称制度对教师的不利影响。
按照现行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教师在评上限定的最高职称后.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惰性思想.职业发展空间受限.进取心和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职业发展空间受限还不利于稳定教师队伍。一些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愿景,或放弃教师工作.或转而追求行政职务。同时.这样的职称制度也不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别是中高级人才在中小学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不利于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另外.过多的证书给申办者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职称计算机证、职称英语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科研成果证、各种奖励证书及相应职业能力测试证等等都是职称申报所需要的证书.各种证书都要通过考试和交费来获得。而且计算机证书是有期限限制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评上职称的.超过期限还要重复再考。评审还要交各种评审费、培训费、考务费,以及评审之前的论文版面费、学术评奖专家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加在一起.相当可观。这些费用已经成为教师的沉重负担.对落后地区的教师来说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