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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改变不合理职称制度

现行教师职称制度,让农村教师收入低成为必然

目前,我国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组成,开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把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而教师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都与职称挂钩。教师职称制度于1986年建立,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但目前的作用却越来越负面,直接影响到农村教师的工资收入和人员流动性。而在当前的职称评定体系中,不同层级的学校能够得到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同,农村学校因为办学水平较低,能获得的高级职称的比例也相应较少。

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小学中高级职务教师所占比例为48.2%,但农村低于城市9.5个百分点以上;贵州、陕西农村小学中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所占比例均低于30%,低于城市15个百分点以上。而全国初中中高级职务教师所占比例为 48.7%,低于城市19.2个百分点,甘肃、贵州、陕西三省中农村初中中高级职务教师所占比例均低于30%,低于城市25个百分点以上。 而前述《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也有相同的结论。

不同级别职称教师的收入差别有多大? 根据《教育时报》的报道,近年来,我国同工龄不同职称工资差距越来越大,少则每月差500元,多则每月差近2000元——这可能还低估了其中的差距。据介绍,河北地区2010年-2011年度实行绩效工资后,各项工资相加,初级职称可以得到2000-2200元,中级是2400-2600元,副高可以拿到3000-3500元,正高拿到4000-5000元。而如果算上奖励绩效,初级与正高级的薪资差别可以达到5000元以上。这种程度的收入差别,已经对不同职称教师的士气造成了很大影响。武汉大学2011年的一项研究指出,初级职称教师对工资收入的“不满意率”,比高级职称教师高了21个百分点。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26日的工作会议上,尹蔚民表示,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改变不合理的职称制度,涨工资才有意义

如果说,教师职称的评定公平合理,能者多拿也就罢了,但现实恰好相反。对于农村教师而言,本来就狭窄的晋升渠道,恰恰因为不规范职称评聘制度而更加逼仄。

一位网友曾经这样评价教师职称评定,“称评定首先要有优秀、良好,为得此殊荣,颇有不择手段,溜须,拍马、贿赂,以至献身等等;职称评定得有相应的学历、论文、荣誉证等等,各大报纸趁火打劫,明文标价,形成造假的不良风气;最后要有名额,名额可分到此校也可分到彼校,分到那校都合理,得跑关系,走路子,权力是可以被金钱买去的。名额一旦争到,领导首先占据有利地形抢先登陆,有时甚至对有资格的教师采取瞒报、漏报或不通知的办法,等知道已经为时已晚。领导评审过后,那些“皇亲国戚”又陆续登陆,根据武大郎的身材可随时增减条件,随时安排评委,可依手中的权力授意评谁。评上评不上的参评者都得答谢评委们的‘举手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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