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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五一加班工资政策规定

五一三天小长假第二天了,可是还是有很多人要坚守岗位加班加点,例如计件工资的劳动者五一加班费怎么算呢?下面为大家分析一下。

今年劳动节小长假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 (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根据规定,5月1日劳动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5月2日、5月3日为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以上政策条款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位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概念: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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