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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11-15 01:10:58

9月30日晚,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手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自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成都目前已向在外地工作的成都籍职工,开放异地贷款,在通知规定的基础上,成都还将进一步放宽异地贷款的覆盖面。

当然办理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重要条件就是,你的户口在成都!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9月1日起,公积金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7月10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提至60万。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期(含5年)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5%下调至3.25%。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从今年4月22日起,成都公积金中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主要涉及:一手房:1、担保公司代房屋抵押登记机关收取预告登记费为80元/户。2、公证处收取的委托公证(委托代领取房产证和代办抵押登记)费为220元/户。二手房:评估公司收取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在还款期间可选择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余额。部分提前还款金额须是5000元整的倍数。具体手续请到贷款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间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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