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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10-31 05:58:48

参保人员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那么,参保缴费凭证又是如何办理的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到其他省份工作参保时,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区社险办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长期有效,无论何时何地重新就业参保,即可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确保社保权益不会因为跨省务工而丧失。

此外,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转移申请人凭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或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1、填写《xx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办理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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