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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的关系

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那么他们之间具体是什么关系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查看!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职工反映公司并未按照自己的工资来缴纳社保,那么社保基数和工资不一样怎么办呢?社保基数未按照工资水平缴纳合理么?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为:

你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新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数。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2%,个人8%;

2.医疗保险:如果缴费比例是9.5%,则单位缴7.5%,个人缴2%;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可以是社平基数的60%,也可以是100%。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一般为6%;

5.失业保险:可以缴纳社平基数60%的3%,也可以缴纳社平基数100¥的3%。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购买社保,若私自采取最低基数购买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向社保中心举报,让他们核查。应该按照上一年度的收入月平均数缴纳,如果由于基数低而少缴纳,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协商不成,可以仲裁。工资单是证据,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缴纳。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处理。

2016个人社保新规定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相同、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昨日,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已相继实施。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按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符合条件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以前,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以前,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新条例还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该条例还规定,一定时期内单位不减员,可适当降低实业报销缴纳费率;一次失业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

明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国家人社部同时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相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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