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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辽宁省噪音扰民投诉电话,辽宁省夜间噪音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23-11-07 05:20:23

日前,有辽宁网民反映当地有歌厅严重扰民,希望官方可以整治。“每天晚上歌厅一唱歌,全楼都震动,声音特大,半夜2点多还在经营,楼内居民苦不堪言。”

对此,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表示,10月11日,执法人员对金色年代歌厅进行检查,发现该歌厅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超时营业的行为处以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抚顺市官方在回复中介绍,针对噪音问题,监察人员已要求该歌厅在夜间营业时降低设备音量,尽量使用远离楼上住户的包房,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领导您好,我家住在抚顺市顺城区贵得街17号楼,楼下金色年代KTV,每天晚上歌厅一唱歌,全楼都震动,声音特大,在7楼都能清晰听到,半夜2点多还在经营,零点他们会把前门关闭,打开后门,经常有歌厅的人在楼道,楼内居民苦不堪言。这么多年,多次打过110来人他们就小声音人走依旧,希望领导能帮我们解决,我们感谢您!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歌厅噪声扰民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超时营业问题 10月11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金色年代歌厅进行检查,在调取公安监控系统录像资料时,发现该歌厅10月1日3:00?3:30时正在营业,该歌厅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对金色年代歌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超时营业的行为处以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10月24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取证,并拍摄取证照片;11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更换行政处罚封条;11月11日,执法人员对金色年代歌厅进行复查,鉴于该场所停业整顿期已满,执法人员告知歌厅负责人可以正常营业,但要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时间。 二、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金色年代歌厅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49.3分贝,没有超过国家噪声二类标准(夜间50分贝)。监察人员要求该歌厅负责人夜间营业时降低设备音量,尽量使用远离楼上住户的包房,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三、关于楼道卫生问题 抚顺城街道组织社区干部,将楼道清理干净。同时顺城区已责成抚顺城街道加强对居民楼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楼道内脏乱差问题的发生。 有关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反馈,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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