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深夜: 轰隆轰隆 咣当咣当
天宁区一企业怎敢如此噪声扰民?
常报全媒体讯 市民孟先生是天宁区郑陆镇三河口的一位村民。3月31日,他向记者反映,距他家200米处有一家钢管厂,24小时生产,每到夜深人静时,扰民的噪声越发严重。
孟先生说,该厂名叫常州宣胜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陆镇三河口工业集中区,原名常州和圆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无缝钢管生产。该厂周围除了农田、河流,还有后塘桥村和朱藤树下村的40多户居民,民房与工厂相距最近者约150米。
当天深夜,记者与天宁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来到该厂周边了解情况。
22点10分,该厂灯火通明,正在生产,远远传来机器作业的隆隆声,不时还有钢管敲击的咣当声。该厂东边是道路,南边是北塘河,西边和北边被农田和村落包围。记者来到北边的朱藤树下村民小组。此时,村民们都已休息,在安静的夜间,工厂的咣当声响显得尤为刺耳。在西边的村庄,也能听到厂区发出的噪音。
随后,环境监察人员进入该厂突击检查。该厂的冷拔车间正在生产,车间的门窗均敞开。天宁区环保局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厂房东边和西边分设两个噪声监测点,根据现场监测结果,西边监测点噪声值为55.4分贝,东边监测点噪声值达到66.2分贝。而根据该企业环评报告,厂界噪音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类区的要求,也就是白天低于60分贝、夜间低于50分贝。显然,该厂的夜间噪音超标了。
4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厂查阅该厂2005年版、2015年版环评报告。2005年版环评报告中,在“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中明确:噪声设备经厂房、围墙、绿化及隔离罩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其中,加隔声罩的设备为水泵、引风机,绿化指加强厂界绿化隔离带建设。2015年版环评报告则提出:合理车间平面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设置在车间内远离厂界的位置,对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安装隔声垫等降噪措施。记者就此询问该厂负责人后被告知,水泵在水中,无法安装隔声罩,引风机噪音很小,是否加装隔声罩不得而知,有隔声帘无隔声垫,因扩建项目,西侧围墙部分缺失。至于绿化隔离带,记者只在厂区东、西侧看到少量稀疏的树木,面向村庄的北边只有几棵枯树。对照两个版本的环评报告,部分措施明显缺失。
郑陆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和圆钢管厂的噪音投诉在两三年前有过一次,当时是村民直接投诉到武进区环保局,后经环保责令整改。此后至今,镇政府没有接到过关于该厂的噪音投诉。天宁区环保局也表示,是第一次接到关于该厂的噪音投诉。相关人士说,郑陆镇划归天宁区后,由于没有投诉,对该厂的噪音监管实际上处于空白状态;甚至,对该厂环评报告中的噪音防治措施部分缺失的情况,区、镇两级均未能及时发现。
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厂界噪音超标的企业,可以依法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对厂界噪音超标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可以依法查处。不过,记者从天宁区环保局证实,该局从未对和圆钢管厂征收过超标排污费。
针对3月31日突击检查情况,天宁区环保局责令该厂限期整改,并经济处罚,还将征收噪音超标排污费。
示会做适当调整,在晚上9点钟以后降低音响音量,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