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⑴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⑵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⑶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⑷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提交:
⑴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⑵结婚证;
⑶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⑷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⑸当事人为军人的还需提交: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港澳台居民提交:
⑴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⑵香港居民身份证;
⑶澳门居民身份证;
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⑸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⑹结婚证;
⑺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⑻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华侨、外国人提交:
⑴本人的有效护照
⑵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⑶结婚证;
⑷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⑸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第一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系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事项
(1)登陆“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点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即可。
预约入口:https://www.gdhy.gov.cn/
(2)拨打广东省民政服务热线12349,通过语音服务即可预约婚姻登记。
第二步:填写资料:按照预约系统指引选填信息。
第三步:完成预约,下载预约成功页面,保存预约号、预约时间等信息,按时前往。
>> 2020年广州离婚登记最新预约方式及规则
【办理入口】
>>预约入口
>>预约查询
>>取消预约
【办理时限与费用】
⑴时限:即办。
⑵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广州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一览表
【注意事项】
⑴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各区婚姻登记机关。自2018年1月29日起我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广州市户籍居民可预约全市任一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⑵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理内地居民一方为本区户籍居民的涉外婚姻登记。)(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017年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业务,仅查阅2012年至今由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的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档案, 2011年(含)以前的档案请到广州市档案馆查询。 )自2018年1月29日起广州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广州市户籍居民可预约全市任一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⑶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017年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业务,仅查阅2012年至今由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的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档案, 2011年(含)以前的档案请到广州市档案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