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会有的市民结婚了,却因为种种原因,像感情不和等等。这时就会想到离婚,那么离婚要怎么办理呢?
办理机构:惠州市民政社会事务科
申办对象:面向个人
承办科室: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2809121
一、受理时限、事项有效期及办理地址
受理时限:条件符合,即可现场办理。
事项有效期:
办理地址:【惠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河坑路7号(光彩小学旁) ,联系电话:0752-2221806、2201201 。
【惠阳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11号 (惠阳区委党校对面),联系电话:0752-3359380。
【惠东县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县城新平大道139号,联系电话:0752-8160812。
【博罗县婚姻登记处】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低田岭1座1号(即华侨中学旁边),联系电话:0752-6206069。
【龙门县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3号,联系电话:0752-7889380、7780235。
【大亚湾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大亚湾中心体育场三区一楼(大亚湾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左侧),联系电话:0752- 5562073。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收费9元/对
三、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
2、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