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办理离婚证的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信息,大家可参照本文内容前往办理。
办理条件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颁发的结婚证;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辖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材料
1、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须注为“已婚”);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双方当事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水泥厂安置回建综合住宅楼ABC栋)
联系电话:55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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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