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省统计局《2018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以及自贡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现将201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适用基数通知如下:
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7686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6040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2805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8652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216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统企业(单位)以此作为职工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