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上海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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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支持范围: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技术带头人、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

申报时间:2019年11月

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

支持政策: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支持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作为项目责任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支持的,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扬帆计划。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申报时间:2019年11月

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支持政策:

(一)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30万元/人;

(二)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5万元/人;

(三)团队资助50万元。

支持对象:浦江计划分为四种类别进行申报和资助,其中:

A类(科研开发类)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

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

C类(社会科学类)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创业;

D类(特殊急需类)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申报时间:4月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

支持政策:

(一)“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支持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创新创造工作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上海领军人才团队成员和本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申报时间:9月

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

支持政策: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工作。支持范围:

1、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8岁。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良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申报时间:9月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外资企业青年拔尖人才选拔

支持政策: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支持范围:上海外资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全职在上海外资企业工作的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8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申报时间:9月
主管部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领军人才选拔

支持政策: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支持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和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申报时间:8月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

支持政策:通过评审立项后给予5-12万元资助。

支持范围:

1. 企业战略发展服务
2. 企业人才队伍培养
3. 企业研发关键技术服务
4.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
5. 海外专家引进与合作


申报时间:2-3月
主管部门:上青浦区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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